(1)轻度散光眼:如果不引起视力减退,又无视疲劳症状,可不必配镜。但如影响视力或出现临临床症状,即使散光度数不高,也应立即矫正。所配眼镜应不分远近工作,尽量经常戴用。单纯散光眼可用圆柱透镜片矫正,复性散光眼则应用球面圆柱透镜矫正。原则上散光的度数须全部矫正,轴位要准确。禁忌过矫,但还必须根据年龄、散光度、轴位及主觉情况综合决定。
(2)高度散光眼:在原则上尽量用柱镜全部矫正,但有些患者,既往从未有戴镜习惯,配镜后视力虽有提高,但戴镜后所产生的影像变形常使其难以接受。如是儿童患者或症状不太严重者,可令其坚持配戴,使之逐渐习惯,多渐能适应。如是成年人,可先予低度矫正,以其能适应为冷,而全部的矫正只能以后视情况而定。也可采用等效球镜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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