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政策流程申请实用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条件

1、申请的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主体适格;

、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其他条件。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的文件和手续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请的实用新型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

2、委托书:一件申请提交一份委托书。必须是由申请人签字原件。申请时没有提交委托书的,申请后可以补交。

、技术交底书:包含实用新型名称,该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实现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实用新型进行说明。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口述提供上述信息。

4、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三、专利申请需要遵循的四个原则:1、书面原则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

、优先权原则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4、单一性原则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四、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需的材料和文件

1、请求书是申请人请求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文件。

2、说明书及附图。说明书是详细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文件。如有附图,应当有附图说明。附图是用来补充说明书中的文字部分,便公众能够直观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要求的并经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

4、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括,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

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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