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场上的暗箭公众意见

北京白癜风的最好医院 http://www.wzqsyl.com/m/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业内通常称之为“公众意见”。审查指南规定: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公众意见与专利无效是专利战中常用的两种手段。专利无效是在专利被授权后进行,而公众意见是在专利被授权前进行。公众意见的直接目的是阻碍专利授权或者争取缩小专利的授权保护范围,根本目的在于未雨绸缪以提前解决专利侵权风险、打击竞争对手等。作为专利战中的一支暗箭,公众意见具有隐匿性更好、程序简单、成本更低、意见撰写格式更灵活等优点。

#夏天生活图鉴#如何提公众意见?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在公布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而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和进入实审之后的三个月内存在两次主动修改的机会。因此,建议在确定了是否存在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以及主动修改的内容后,确认本公司产品是否有可能落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从而决定是否需要提交公众意见。(专利文件可以在“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查询)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通常经过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若提出加快审查则可能会缩短到一两个月)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书发出前的时间提交公众意见最佳。在此情况下审查员通常会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考虑公众意见的内容,而且可供准备公众意见的时间比较宽裕。在此之后,可以在申请人每次答复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考虑提交公众意见。这样可以针对权利要求的修改内容有针对性地准备公众意见,便于审查员参考。需要注意的是,审查员在收到答复之后,若认为理由充分,可能很快就发出授权通知书,因此在申请已经进入审查意见答复阶段后,尽可能早地提出公众意见。相应地,就需要对专利申请的状况保持密切


转载请注明:http://www.tcshunjie.net/syzz/11372.html


当前时间: